2018年平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执法依据
案件名称
被处罚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
行政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
被处罚企业名称
行政处罚日期
其他需要展示内容
报送时间
1
(冀承平)安监罚〔2018〕危化3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案
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违法
平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罚款1万元
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平泉冀储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2018.5.8
2018.5.31
2
(冀承平)安监罚〔2018〕危化3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案、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案
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罚款2万元
河北承德国昌石油贸易有限公司七沟加油站
2018.5.21
3
(冀承平)安监罚〔2018〕 大队39号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未按规定编制2018年年度、季度作业计划案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罚款2.5万元
河北日强集团平泉滦泉矿业有限公司
2018.5.15
4
(冀承平)安监罚〔2018〕 大队47 号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项
未按规定上报2018年第一季度事故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案
罚款1.5万元
平泉县神龙矿业有限公司
2018.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