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监〔2018〕 9号
平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有关科室:
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随机抽查和行政执法效能,按照《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承德市双随机部门联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6〕204号)、《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平政办〔2016〕126号)等文件要求,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安全监管方式,切实提高执法效能,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平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月29日
平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随机抽查和行政执法效能,按照《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承德市双随机部门联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6〕204号)、《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平政办〔2016〕12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强化市场主体的自觉、自律和社会监督,逐步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规范监管行为,优化监管服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基本原则
依法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对不同类型的检查对象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式,减轻监管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的事项、程序、结果等,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做到确职限权,尽责担当。
稳步推进。立足现状,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二、工作任务
“双随机、一公开”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一单、两库、一细则”是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一)制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必须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简政放权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逐步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规范执法行为,切实避免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随机抽查事项以《平泉市安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准。
(二)建立价格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执法层级和行政区域进行划分,并根据安全生产执法资格证管理相关规定,实行动态管理。名录库录入从事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人员基础信息,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执法证号码等。
(三)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监管主体名录库。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和管辖权限的要求,分批次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监管主体名录库。
(四)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根据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取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开展“双随机”抽查前,按照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从相应监管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过程应书面记录,并经现场参加人员签字后存档。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可探索建立邀请第三方代表到现场监督抽查的工作机制。要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记录,实现责任可追溯。
(五)随机抽查方式。开展随机抽查,可以根据监管工作需要,采取比例抽查和条件抽查方式。比例抽查是指在检查对象数量较大、相似度较高的情况下,选定百分比进行抽查。条件抽查是指按照抽查依据的要求设定检查对象的类型、行业、性质等条件进行抽查。比例抽查和条件抽查可以结合应用,提高执法效率。
(六)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要根据安全生产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监管主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分行业不少于1次。抽查比例和频次可根据抽查主体数量和抽查事项繁杂程度,作适当调整。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生产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七)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随机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对象,要充分利用通报、约谈、行政处罚等方式,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
(八)推进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抽查结果要及时推送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平台及平泉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构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档案,对构成违法的失信安全生产行为予以联合惩戒。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信用监管合力。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推进安全生产“双随机”抽查,是安监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创造性地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执法监管职能作用,打击违法活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局成立“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局总工办,具体负责“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日常工作,加强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明显实效。
(三)注重宣传培训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我局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责任落实
安全执法检查人员要细化任务要求,明确工作进度,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平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付久明 市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邱宝山 市安监局副局长
王殿龙 市安监局副局长
张艳旭 市安监局副局长
马忠义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于忠民 张 伟 韩祥磊 计宏伟
尤永和 丁万松 李广翔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工办
主 任:邱宝山 (兼)
成 员:尤永和 联系电话:0314-608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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