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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市物价局公告
[2018]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河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以及《河北省价格听证目录》的有关规定,受承德市物价局委托,定于二月六日在平泉市润华酒店九楼会议室召开平泉市第二医院、平泉市妇幼保健院、平泉市精神病医院三家县级公立医院医疗价格改革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召开时间
2018年2月6日上午9时
二、听证会召开地点
平泉市润华酒店九楼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合理提高诊查、治疗、护理、手术、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项目医疗服务价格。
(二)药品实行零差率。
四、听证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34人)
1、听证参加人名单(30人)
(一)消费者代表(13人)
宋雅君、张云鹏、程莉、赵欣欣、陈敏、郭洪柱、徐晓宇、宋立国、康友、陈晓玉、申文杰、东淑香、杨新宇
(二)经营者代表(3人)
朱援军、李俊影、王凤瑞
(三)医疗专家代表(2人)
黄景超、崔宙开
(四)人大、政协代表(2人)
胡维军、孙玉全
(四)政府部门代表(10人)
王立军、左经才、李国林、张青春、王占海、王宝勇、张印、王献峰、张宇、阎爱华
2、听证人名单(4人)
胡彦方、洪常青、李国忠、郝静
3、新闻媒体单位
平泉县电视台、平泉报社
平泉市物价局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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