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国土资源局行政确认事项 |
|
|
行政权力类别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承办机构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备注 |
行政确认 |
156001 |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 |
平泉市国土资源局 |
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窗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条、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土地登记办法》 |
自然人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行政确认 |
156002 |
土地他项权利登记 |
平泉市国土资源局 |
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窗口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土地登记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五十三条 |
自然人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行政确认 |
156003 |
房屋所有权、房屋抵押权、房屋地役权、房屋其他登记 |
平泉市国土资源局 |
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窗口 |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10个工作日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24号)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
|
行政确认 |
156004 |
房屋预告登记 |
平泉市国土资源局 |
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窗口 |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5个工作日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24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