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泉县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城区街道办事处:
《平泉县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5年4月2日
平泉县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
按照《承德市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和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切实解决全县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实现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年度责任目标,继续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实施责任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并轨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和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加快棚户区改造,积极争取国开行贷款支持,狠抓开工率、竣工率、入住率和配套率,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分配公平,确保政策落实,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二、任务目标
(一)开工目标。2015年,全县组织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600套(户)。其中:保障性住房100套(城北嘉园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1500套(城北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
(二)竣工目标。2015年,全县竣工保障性住房100套。
(三)住房补贴目标。2015年,全县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30户。
(四)配套设施目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做到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
(五)工程质量目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并争创结构优质工程;主要建材合格率达到100%;分户验收抽查项目合格率达到100%;严格执行65%建筑节能标准;有效控制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通病。
(六)分配管理目标。结合保障性住房并轨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准入退出机制,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不断提高保障性住房利用率和群众满意率。
(七)示范项目目标。按省地、节能、环保、质优的标准,全县争取培育1个省级保障性住房示范项目。
(八)绿色建筑目标。当年新开工且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至少要有40%的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分步实施,有序推进,提高安全性、舒适性和健康性。
三、重点工作
(一)保质保量完成年度责任目标。紧紧围绕年度责任目标的落实,以抓项目落地、项目规划配套、项目建设手续完善、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建设质量、住房分配管理为全年工作重点,加大对项目建设调度力度,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6月底,项目开工率达到50%以上,竣工率达到30%以上;8月底,项目开工率达到80%以上,竣工率达到60%以上,入住率达到50%以上;10月底前项目100%开工且手续齐全,11月底前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棚户区调查底数,从实际出发,本着“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抓好棚户区改造规划的组织实施。积极创新棚户区改造模式,发挥好企业、金融机构、社会组织、群众个人积极性,多渠道落实资金,并要依法依规办事,做到补偿、安置到位,要按照改造规划要求,科学安排房屋征收,规范房屋征收行为,建立和完善房屋征收档案。
(三)全面实施保障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按照《平泉县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要求,做好工作推动,抓好工作落实,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确保并轨工作顺利推进。保障性住房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广泛参与,实行统筹建设、租补分离、梯度保障、保租控售、统一管理的原则。一是实行租补分离。保障性家庭由住建部门核算需补助资金、核算市场租金,根据差额核算收取保障性家庭应缴纳资金。二是梯度保障。在保障面积范围内,特困、低保户家庭补助7元/每平米、每月,低收入家庭补助5元/每平米、每月,其他家庭按照市场租金执行,不予补助。
(四)完善和规范分配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联审联查工作机制,依托民政部门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强化对住房保障申请人和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财产情况的审查认定工作。落实《关于切实解决城镇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问题的通知》要求,将外来务工人员充分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根据全县保障房实际分配使用情况和需求调查结果,合理确定准入标准,提前对接房源,做好保障对象轮候工作,提高分配效率;强化信息公开,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按照《河北省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组织做好全县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住房项目铭牌制度,完善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规范性文件等工作信息,保障社会的知情权、监督权。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启用住房保障业务管理系统,根据保障性住房并轨工作实际需求,提出拓展研发,细化系统使用功能要求,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完善系统研拓。进一步加强保障房小区后期管理,健全管理制度,积极探索保障房小区社会化物业管理模式,营造保障房小区安全、有序、文明的环境。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明确各级廉政风险防控职责,重点围绕风险防控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六)抓好“十三五”工作谋划。提前谋划“十三五”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科学编制建设规划。研究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保障形式,合理安排住房保障覆盖面,合理确定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的比重和规模。确保到“十二五”期末,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0%。
(七)做好审计配合。配合审计部门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加强与审计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反馈,并举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监管,防范问题重复发生。
(八)加强组织调度。继续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准确统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项数据,按时填报旬、月、季、年度报表,坚持月通报、季调度、半年小结、年终考核制度,按照目标任务和工程时间节点加强督导检查,切实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监管,定期通报相关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导整改。继续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对有关乡镇、部门年度工作实绩考核评价内容,对年度工作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相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1、平泉县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责任目标
2、平泉县2015年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