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是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建设单位采取洒水降尘、控制物料装卸高度、车辆减速慢行及加强监管等措施后,扬尘的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施工废水用于场地降尘;噪声源采取选用产生噪声值较低的施工设备、控制施工时间及施工机械定期保养和维护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去向合理,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二)运营期
废气:杏核清理及杏仁杏壳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药材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秸秆粉碎过程、发酵后物料粉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建设单位须将破碎机、筛分机置于封闭生产车间内,在各产尘点位安装集尘罩收尘,收集的粉尘经分别经单机布袋除尘器处理。发酵过程产生的废气,建设单位须于发酵设备上方设置集尘罩,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运营期厂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H2S、NH3、臭气浓度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有组织排放H2S、NH3、臭气浓度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根据估算结果,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杏核破碎车间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药材加工车间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有机肥及酵素生产车间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本项目距离最近的保护目标牛家窑545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常驻居民,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经污水管网排放至承德亚欧果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20922-2007)》标准,用于山杏园灌溉;为防止污染地下水环境,针对化粪池及配套污水管网采取防腐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7cm/s。
噪声: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为设备机械噪声,采用厂房封闭、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车间外噪声可降低至60dB(A)以下,项目采用8小时白班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噪声的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级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南瓜子、酵素渣、杏壳、残次杏仁药材、泥土杂质、废活性炭、废包装物及生活垃圾。杏壳集中收集后转移至承德亚欧果仁有限公司活性炭车间综合利用;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转移至承德亚欧果仁有限公司炭化炉焚烧处理;南瓜子收集后转移至承德亚欧果仁有限公司南瓜子车间综合利用;酵素渣、残次杏仁药材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养殖场;泥土杂质定期还田;废包装物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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