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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300002018060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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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平泉县卧龙镇二十家子村西200米处无名塑料厂,废水直排尾矿库,异味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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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市卧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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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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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问题现场核实情况
1.关于“废水直排尾矿库”问题。企业生产期间废水通过三级沉淀池和YW型气浮机池处理后进入清洗设备中循环利用,2015年9月20日企业与平泉县排水管理处签订了协议书,企业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一定时间后,由罐车运往平泉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经排查,未发现企业在邻近尾矿库设置排放口排放生产废水痕迹。此问题不属实。
2.关于“异味扰民”问题。企业生产期间废气经废气净化系统(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型号为HT-XF-0.6,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检查发现企业虽已停产但存在厂房破损、封闭不严等问题,生产期间存在无组织排放、异味扰民隐患。此问题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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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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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保分局已责令平泉县方田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
2.扩建项目经环保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整体项目达到环保规范标准要求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再投入生产。
3.对原料堆进行苫盖、厂区路面进行硬化、保持厂区环境整洁,由卧龙镇政府负责督办;对生产车间封闭完善,由环保分局负责督办;审批局严把项目备案准入条件;国土局严格核实企业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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