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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
  发布机构:政府办 日期:2018-02-27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负责全市地方税收收入组织工作,制定全县地方税收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地方税收和所管基金(费、附加)的政策和制度管理;组织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工作。
(四)负责全市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和对缴费人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工作。
(五)制定全市地方税收征管制度,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改革;规划并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指导对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负责税务稽查管理,行使税务稽查执法权,组织查处偷、骗、逃、抗税等税务违法案件。
(九)负责监督检查税收执法活动、内部行政管理活动和税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管理全市地税系统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负责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公务员队伍管理及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全市地税系统股级干部的任免和管理;负责全市地税系统公务员队伍的培训。
(十一)组织税收理论、政策、制度研究和税收宣传。
(十二)调查了解全市纳税户生产经营情况,帮助和指导纳税户改善经营管理;提出运用税收手段对全市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十三)承办市地方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机构
⒈机关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税政征管科(信息中心)、人事政工科、监察室、收入规划核算科(税源监控分局)5个综合科室。其中,收入规划核算科与税源监控分局合署办公,占用基层行政编制。
⒉派出机构设立稽查局、征收分局(纳税服务分局)和4个管理分局。其中城区税务分局为重点税源分局,卧龙税务分局、小寺沟税务分局、黄土梁子税务分局为一般税源分局。
(二)职责
⒈办公室负责落实市局办公室、财务装备处所属工作,并负责本局后勤服务工作。
⒉税政征管科(信息中心)负责落实市局税收政策科(法规科)、社保费管理科、征收管理科(发票科)、信息中心所属工作。
⒊人事政工科负责落实市局人事教育科、基层工作科、绩效管理科、培训中心所属工作并负责本局党建、工青妇工作。
⒋监察室负责落实市局监察室、督查内审科所属工作。
⒌收入规划核算科(税源监控分局)履行县局机关科室和基层地方税务机构双重职责。对上负责落实市局收入规划核算科、税源监控分局(税源监控科)所属工作,对下负责指导、审核各管理分局的数据采集、风险应对等工作,并负责监控市级重点税源以外的本级税源,开展监控分析、纳税评估等具体工作。
⒍平泉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纳税服务分局)负责落实市局纳税服务科工作,并负责全市征收工作。
7.平泉市地方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负责全市重点纳税人的税源管理。
8.平泉市地方税务局小寺沟税务分局,负责小寺沟镇、南五十家子镇、党坝镇、道虎沟乡、郭杖子乡、松树台乡、七沟镇所辖范围内税源管理。
9.平泉市地方税务局黄土梁子税务分局,负责黄土梁子镇、柳溪乡、七家岱乡、平房乡、北五十家子镇、茅兰沟乡、榆树林子镇所辖范围内税源管理。
10.平泉市地方税务局卧龙税务分局,负责平泉镇、王土坊乡、卧龙镇、台头山乡、松树台乡、杨树岭镇所辖范围内税源管理。
三、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任伟强同志:主持县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承德市局派驻纪检组长马小鹏同志:分管监察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少儒同志:分管税收政策科、征收管理科(信息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树林同志:分管办公室、人事政工科;
    党组成员、稽查局局长张兴华同志:分管稽查局;
    主任科员张金福同志:暂时分管收入规划核算科、税源监控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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