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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
  发布机构:政府办 日期:2018-02-27  
 
一、机构设置
平泉市气象局属河北省承德市气象局和平泉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下设观测预报股、科技服务股、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3个股(室)。
二、主要职责:
1、编制本市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市内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贯彻实施有关气象法律法规,开展气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依法保护气象观测环境。
3、负责本市新(扩)建建筑物的图纸审核、跟踪检测和竣工验收。
4、负责本市雷电灾害的预防,检测。
5、承担本市内的气象观测任务。
6、组织开展本市内气象灾害天气监测、邻近预警及天气联防,为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服务。
7、组织管理本市内公众气象预报及服务。 
8、负责本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9、应用上级业务指导产品,制作专业气象服务产品并开展服务工作,同时积极开展气象科技服务。
10、负责本市气象装备管理、维护、一般维修及运行监控和数据质量监控。
11、负责本局局域网络维护管理。
12、负责本市内气象探测资料、灾情信息上传和日常监控管理。
13、承担市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班子成员:
 

副局长(主持工作) 负责单位的全面工作,主抓党风廉政建设、气象科技服务等工作;

闫秋玲 副局长 负责财务工作,分管观测预报股;

王文军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工作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分管法规股。

传真电话:6023749
电子邮箱:pingquanqx374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