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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县2014年决算公开有关情况的说明 | |
日期:2015-10-28 |
一、2014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2014年,省级下达我县补助收入157368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644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739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63536万元。上述中,其中返还性收入及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全部统筹纳入县级财力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基本支出。一般转移支付中的专项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部分,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规定,按照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安排支出。 二、2014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014年,全县争取省财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700万元。按照省级明确的资金用途取向,具体支出情况为:教育支出120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8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700万元。 三、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1.具体支出情况详见公开表格,数据来源为平泉县2014年度部门决算数据。 2.本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人次,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42万,为平泉县人民法院,购置了执法专用车3辆。 4.根据平泉县2014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全县2014年末公务车保有量为434辆。 5."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全县部门决算汇总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2734万元,比2013年度下降0.6%,略有下降。具体情况为:(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零,与上年无变化;(2)公务接待费同比降4.4%,主要因为随着“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等要求,有所压减;(3)公务用车购置同比下降93.6%,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落实公务用车治理和公务用车改革相关要求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运行费用同比增长50.5%,增幅较大,主要由以下几方面原因所致:一是车辆逐年老化、维护维修成本不断上升;二是为落实县委县政府基层建设年部门联系包扶村、农村公共服务运行机制、中心村、重点村建设等涉及民生类建设力度逐步加大,公务车辆下乡入村开展工作更加频繁;三是防火、防汛、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不继强化,加大了公务用车使用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