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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政府办 日期:2015-08-14  

 

平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介
县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12月重新组建,2006年12月18日更名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四个股室:办公室、监督股、稽查股、食品安全股。现有干部职工17人。担负着全县辖区内650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职能。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和践行科学监管理念,以保障全县46万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己任,心系药监事业,牢记为民服务宗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通过强化食品药品市场监管,促进了食品药品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在全县19个乡镇319个行政村聘请了药品义务监督员、义务协管员和义务信息员387人,使监督网覆盖所有的行政村。同时,大力发展以南岭医药批发站和承德康泰医药药材公司为龙头,个体零售药店为补充的县、乡、村三级药品供应网络。随着农村“两网”建设的发展和加强,方便了群众购药,保障了药品质量。
平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
负责对全县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的职能。依法承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能。
办公室职责
协助局领导做好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对外宣传、会议组织、提案、信访、督办、安全保卫、外事及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财务、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法制工作和组织开展药事(医疗器械)管理法规宣传和执法检查;负责党群工作、政治思想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辖区直接接触药品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发放工作。
监督股职责
依法对药品和医疗器械、药包材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施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对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申请及实施GSP进行指导工作;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特种药械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稽查股职责
负责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的行为,处理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案件;受理投诉、举报涉药(械)案件。负责药品监督抽验并按上级计划组织实施。
食品安全股职责
负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工作;负责保健食品注册初审上报和保健食品广告登记工作;负责对本辖区内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管理。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局长(杜玉)职责
主管局内全面工作,主抓财务、装备、人事等工作。
副局长(刘德新)职责
主抓稽查股、监督股工作,协助局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局长(石清华)职责
主抓食品安全股,协助局长抓好人事教育、法制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方式

姓名
职务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办公时间
工作电话
戴学东
局长
平泉县兴林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67500
上午
8:30-12:00
下午13:30-17:30
6033810
张国旭
副局长
平泉县兴林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67500
上午
8:30-12:00
下午13:30-17:30
6033820
石清华
副局长
平泉县兴林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67500
上午
8:30-12:00
下午13:30-17:30
6033830